无效婚姻的前提是婚姻已经成立,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就没有成立,也就无所谓无效了。婚姻成立的条件: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2.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3.结婚当事人必须是异性。婚姻生效的条件:1.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2.男女双方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3.男女双方的年龄符合婚姻法上的规定。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你表嫂和表哥当年已登记,是民政部门的过错未登记的话,他们的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当然也可以离婚。如果不能证明或没有登记的话,要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之前结婚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对待,是合法婚姻并可以离婚。如果是在这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如果要离婚,必须先到民政部门作结婚登记,否则按同居关系处理。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就是: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2.男女双方都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3.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4.男女双方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是真的结婚证,就不属于无效。如果想离婚,就可以。如果是假结婚证,他们就是无效的,想分开也不比办离婚手续。但如想继续生活在一起,最好去办一个真正的结婚证。因为你们已经属于事实婚姻。
这样看他两有没有小孩了,如果有的话,就属于事实婚姻,即使没有结婚证也是有效的,你说的情况应该去查看是否民政部门登记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