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继承法第十三条的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里有这样一段话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

2025-05-05 03:42:2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可以讨回你之前的生活费,而继承就不可以,因为你父亲的东西,不是和你母亲在一起的时候拥有的,而是离婚以后,自己弄得,这属于个人遗产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