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二胎生育政策,那就没问题,如果不满足那就可能会有警告,再严重的或者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 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2017年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全国各省市已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2017年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根据各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2017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如今已经全面放开二孩,生两个孩子的家庭再也不用担心超生罚款了。
扩展资料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但这样的家庭数量非常有限。根据目前各家机构所做的调查,中国人平均生育意愿不超过2。而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全国三孩以上出生人口占全年出生人口不到5%,以2015年出生人口1655万人计算,当年出生的三孩以上人口仅有80余万。这就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将比全面两孩之前锐减。
其中,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4省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直接开除。
参考资料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
“取消超生开除公职”,这并非是你我说了算,而是由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说了算。
目前情况下,这个规定不会取消。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