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能证明已经还款的证据(收条、银行进帐回单、证人),如果是到银行直接存到了他的存折上,没有回单,能回忆起并提供准确的日期和金额也可以做为有利的证据(填写的凭条是你的笔迹)
如果没有具体的证据,很难免责。
是的,他的继承人比如孩子一类的可以继续向你追索。
如果出现借条上的债主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不符合的情况,这对你是有利的,可不予承认。(不知道借条上的债主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不符合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找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准备一下,将来真的应诉,关键在主审法官身上,你明白了吧?)
1:你要找一些证人或证物,就是能够证明此借款已经偿还的证据。
2:你跟某人借的钱就是与某人的事,催收债款只有由向你出借钱的人来催收,其它任何人没有出借人的书面委托来向你追债是不可信的,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