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每年的折旧在企业的账面上冲减了利润
所以计算实际利润时应该要加上折旧
折旧是固定资本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固定资本的物质形态在报废之前是在生产中长期被使用的,它的价值却是按照其在生产中的损耗程度一部分一部分逐渐地转移到产品中去的。
为了保证再生产的正常继续进行,必须在产品销售以后,把那部分已经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固定资本的价值,以货币形式提取并积累起来,以便若干年后即在固定资本价值全部转移完毕时用于更新固定资本。这种按固定资本的损耗程度进行补偿的方法就称为折旧。
我是从国家税收角度思考的:假设企业年净利润100W,国家要征收35%所得税,这样企业税后利润就只剩65w,但如果企业购买了100W的固定资产(大楼或者机器),那么企业利润为0,可以不用交税了,并且享受了固定资产(大楼或者机器)带来的收益,既然这样岂不是年年避税?国家还怎么收。
既然如此国家就要求企业把固定资产的支出分摊到后面每一年的利润中,因此后面每一年的利润都要加上这部分的折旧费(就算利润为0,也要加上之前没交的税),这样企业就没办法以这种方式逃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