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而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零售环节。
2。上述应税消费品(含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以销售(含视同销售,下同)额为计税依据。
因此,简单的说,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生产制造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原来的生产企业不交税,生产企业把金银首饰出售给商场,商场再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商场的零售环节要交消费税.还要注意,交消费税的同时,还要交增值税,因为是零售环节,所以是含增值税的,要先换算成不含税的价格再计算消费税.
不是,金银首饰的生产制造商在生产环节不用交消费税,但销售环节是要交消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