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务员面试前都会有资格复查,考生一般需要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个人照片(张数具体看招考单位公告);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个别要求出具成绩单(可打印有本人成绩的网页);
3.本(专)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校考生无毕业证,需出具学校盖章推荐表);
4.报名资料上填写的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6.“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北京市“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北京市人事局出具的北京市“三支一扶”人员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个人简历:
简历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信息”“自高中起的学习经历”、“本人在全年级或全班的专业成绩排名”、“家庭成员”等内容,有留学经历的,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简历还应有①按年月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②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③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说明以上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上述材料请用大信封装好,并且在正面写清楚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及有效联系方式。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 英语四(六、八)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6.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7. 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8.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携带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前与所报考单位(部门)联系,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待业人员携带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9. 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准备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我局将留存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国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的材料根据不同部门会有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具体请考生以公告或官方通知为准。
哪些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