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税款征收的措施有哪些

2025-05-21 0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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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款征收措施有:
1、查帐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邮寄纳税;
6、委托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税务登记、账簿票证管理、纳税申报等税务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税款征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款征收的方式、程序,减免税的核报,核定税额的几种情况,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设置与运用以及欠缴、多缴税款的处理等。

回答2:

税收保全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款征收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税款征收措施。其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适用情况和具体措施上均有所区别。一、适用情况。1、税收保全措施是在“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2、而强制执行措施是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情况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具体措施的区别1、税收保全措施主要有: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2、强制执行措施则是:①强制”扣款“,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②”拍卖变卖“,即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