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会员128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目前会员中金融类20家、综合类119家、自营类10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交易方式::标准黄金、铂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和价格: 交易所主要实行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目前,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铂,交易标的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黄金有Au99.95、Au99.99和Au50g三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延期交收两个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Pt(T+5) 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白银准备挂牌延期交收合约。 资金清算: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储运交割: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5个城市设立47家指定仓库,金锭和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认定质验: 交易所对于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的资格进行认定。并指定权威质检机构对交易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对质量纠纷进行检测和仲裁。 税收: 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产金企业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铂金,免征增值税;用金企业通过交易所购买黄金、铂金,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收机关按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银行的作用: 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 系统服务: 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 :1.系统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快捷,该系统可以满足未来的会员以及代理客户的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需要。 2.质量保证: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对其提供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 3.资金安全:通过指定清算银行的全国网点进行资金清算,由交易所统一管理会员保证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方便、快捷。
贵金属交易指投资人在对贵金属市场看好的情况下,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过程。也可以是在不看好经济前景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避险手段,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由于世界上的贵金属储量是一定的,所以贵金属可以作为一种保值的工具。因此贵金属有很好的避险功能,可以用来对抗通货膨胀;同时黄金世界通行,在市场上很难被操控,不易造成崩盘的现象;更没有折旧的问题,一周五天可以进行24小时交易,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