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厌恶鸡肉,乙拿着刀对甲说,你不吃鸡肉就杀你,甲被迫吃了一块鸡肉,乙的行为是犯罪吗?

什么罪?
2025-05-15 14:43: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那么有可能触犯虐待罪。如果是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实施的行为,那么有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如果当时确有杀人的故意,因为介入被害人的原因而未得逞 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回答2:

强迫他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或者不能做的。。都算是侵犯人身安全罪。。甲也可以吃。。但是事后就可以报警。。就说威胁自己做不愿意的事。。警察就会逮捕她。。判他的刑事案件。

回答3:

持刀威胁他人,肯定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要说算什么罪,就要结合具体情节,比如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回答4:

威胁恐吓罪或者寻衅滋事罪。重点不是厌恶鸡肉或者吃鸡肉,重点是“拿刀对着甲方说,你不吃鸡肉就杀你”。

回答5:

法律上似乎没听说过有强迫罪的说法
但是要定罪名的话,拿着刀威胁受害者属于威胁恐吓罪
刑法修正案 八 在寻衅滋事罪 里面增加了“威胁恐吓”的内容
但是恐吓罪要量刑需要实质证据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