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不一致不会影响案件,因为定案不能单凭口供,还要看其他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会有影响。影响的大小首先要区分2个人的诉讼地位。
一、如果2个人都只是证人,而且都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那么两人的证言地位作用相同,具体的认定就取决于法官的审判,必要时可向法官申请2个人当庭对质。
二、如果2个人都是证人,但其中一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另外一人没有,那么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的证明力小于没有的人的证言的证明力。
三、如果2人都是被告,而证言矛盾,那么口供不能作为单独的断案根据,要看辅助的证据,例如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之类的。
四、如果其中一人是原告,另一人是被告,那么他们就各自的观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有人提出了一个观点却举不出来证据的,那么他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废话,肯定要影响案件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那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你认为会那么容易知道吗`?为什么会有防碍司法公正这个罪名呢``这很简单了嘛,懂了吗,兄弟`你可别走错路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