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一种重要手段,实践中因为宣传与实际的出入太大引发的纠纷很多。我之前也是因为宣传小区建成后附近会有轨道交通工具而购买,结果发现修的是高铁,与开发商理论其辩驳:商品房的宣传广告不是合同条款,宣传资料中已经申明有关图文仅供参考,最终以法律文件为准。说自己根本不是违约,我起诉也没用,一气之下求助了秦兵律师团队的律师,代理律师告诉我目前这种纠纷在审判实践中也是存在不同的意见,但是他还是收集各种证据,在庭审中应变自如,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对于这种比较复杂且赢面不确定的案件,还是要找能力强一点的律师协助维权,秦兵律师团队在房产买卖纠纷领域非常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