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抢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第二次累犯盗窃3000多元,得到了原告的原谅,会怎么判

2025-05-07 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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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回答2:

触犯刑律,原告原谅也不行,除非没有报案,触犯刑法是国家提起公诉

回答3:

五年坐牢少不了。

回答4:

还是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