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证是可以跨发证部门地区使用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通用的,只是跨发证部门地区从业的作业人员,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复审,也可向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发证部门在办理复审时,应当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定原证件的有效性;在此信息查询系统未查询到的,要求回原发证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