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是香港户口太太是大陆的,请问小孩要怎样才能入户到香港呢?

2025-05-12 2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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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国大陆公民赴香港定居(一)申请定居的条件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居条件是: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二)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的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可以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使夫妻团聚。  分居多年的具体年限,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规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样。申请者是男性的配偶,容易获准。申请去香港的分居年限与去澳门的分居年限也不相同。广西现公布的分居年限,去香港的须分居满4年以上,去澳门的须分居满8年以上。  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验证,并留下复印件:  (1)申请人与在香港、澳门的配偶的合法婚姻证明。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的,递交内地公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在香港登记结婚的,递交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书以及内地涉外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2)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如注明持证人在香港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复印件。  (3)香港或澳门配偶的近期来信。

回答2:

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不论生於何地,也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不用计分也不因子女不在港出生影响子女的港人身份.

甚至已怀有身孕甚至未办结婚证的非婚生子女,也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老婆是内地人的话,亦可入内地户口,只是少有人这样做,但不是绝对。

我是港人,快生孩子,我个人选择孩子在深生产,回四川入户,到高中才决定取不取香港身分证,

这样多一个选择,也绝不会映响孩子港人身分.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单程证往香港程序

程序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省直单位人员通过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44MM)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 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两份和二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2、交验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3、申请人在国外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影印件一式两份;

4、交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港的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若父母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有前妻(前夫)的,需交验有关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等);申请人在港一方的父或母,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提供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或母已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相应证明;

5、申请人的父或母一方未去港定居的应交验内地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单程往港的意见;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第1段,
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一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资格下了定义,
头三点包括: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以上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即无结婚证也一样权利)

回答3:

内地出生港人子女赴港定居有新规定 从7月27日开始,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享有香港居留权。但在审批工作中发现,一些申请人与其所声称父母的亲子关系仅凭申请材料难以确认。为了维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决定,共同对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亲和母亲进行亲子鉴定。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述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亲或母亲须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目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暂指定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中心负责此类申请人的亲子鉴定;在香港的父亲或母亲须到香港入境事务处指定的香港政府化验所进行亲子鉴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两地检测后共同得出的结论审批申请人的赴港定居申请。做亲子鉴定须按规定缴费,据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二连体每人1500元。  另据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介绍,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指令,香港入境事务处、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决定,从7月27日起共同对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此举旨在提高审批质量,防止弄虚作假,维护正常的审批秩序。 亲子鉴定的对象具体包括:非婚生子女及其申报的父亲和母亲;亲子关系存疑的婚生子女与申报的父亲和母亲。对于在父母履行合法婚姻关系前生育的子女,如通过申请材料能确认与父母关系的,可按现行程序直接送港核查确认身份后审批;如无法确定亲子关系的,需进行亲子鉴定。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香港入境事务处达成的共识,粤港两地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安排申请人及其父亲、母亲进行亲子鉴定。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抽取在内地居住的子女及其母亲(父亲)的血样,交由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中心负责鉴定。香港入境事务处负责提取申请人在港的父或母其中一方的细胞样本,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化验所鉴定。两地化验机构交换各自的鉴定数据,再作合并分析和核对,然后作出结论。 香港入境事务处根据鉴定结果审批申请人的《居留权证明书》申请,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亲子鉴定结果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居留权证明书》的签发情况,审批赴港定居的申请,为批准赴港定居的申请人签发"R"标记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安排,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负责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的亲子鉴定工作。届时将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安排各地需检测人员到指定地点提取检验样本后,送交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按拟定的程序双方进行比对。

回答4:

要在BB的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处申请,验DNA.还有一种是跟妈妈一起被申请过港

回答5:

就算可以都好麻烦!最好去香港生!因为香港身份证要的是香港医院的出世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