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规定不开具发票条款吗?

2025-05-06 03: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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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有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你这种情形只能是部分条款无效,不是整个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