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患上精神病妻子要怎样才能办理离婚

2025-05-20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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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男方确因精神病不能判断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女方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然请求法院指定男方父母或成年子女为男方的监护人,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就会通知监护作为男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从而完成离婚诉讼。如果男方的精神病状况并不影响其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也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方可直接起诉。

回答2:

法律分析:配偶患精神病要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起诉离婚,否则精神病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通过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