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可否作为劳动争议证据?

2025-05-24 1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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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修改并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诉法,已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行列,故电子邮件可作为劳动争议证据。法院在审查电子邮件时,会对电子邮件与纸质合同内容等进行核实,并确定电子邮件是否进行过删减、增加(可通过专业鉴定),以确定电子邮件是否能够用作案件证据。

回答2:

可以,但是需要固定证据后进行公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规定。

回答3:

可以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