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签正式的合同,但是进厂的时候签了一份入职合同,我没有转正,一直在试用期,可他们还是要扣我...

2025-05-10 18:42: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依法提起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及相关请求。试用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一下延长下去。

回答2:

请问:
1、你什么时候入职的呢?
2、他们为什么扣你半个月工资?具体的扣的半个月工资是什么时候的?什么时候扣的?
3、入职合同签署了哪些内容?
4、你是打算离职吗?还是继续好好上班?
这几个问题要弄清楚了,我们才好分析你该怎么办哈。

回答3:

1,你公司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抠扣员工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对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
3,入职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的话,可以认定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4,如果希望在该公司继续工作,找主管领导交流下,最好协商解决,你继续等待;如果想走人,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不过太麻烦了。投诉更快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