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
一、资产
(一)货币资金;(二)应收及预付款项。1、应收票据;2、应收账款;3、其他应收款;4、预付账款;(三)存货;(四)对外投资;(五)固定资产;(六)无形资产。
二、负债
(一)应缴款项;(二)应付及预收款项;1、应付票据2、应付账款3、其他应付款;4、预收账款;(三)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四)应交税金;(五)借入款项。
三、净资产
(一)固定基金;(二)事业基金;(三)专用基金;(四)事业结余;(五)经营结余。
四、收入
(一)行政单位收入1、拨入经费;2、拨入专款;3、预算外资金收入;4、其他收入。
(二)事业单位收入1、财政补助收入;2、上级补助收入;3、事业收入;4、经营收入;5、附属单位缴款;6、其他收入。
五、支出
(一)经费支出;(二)事业支出;(三)经营支出;(四)销售税金;(五)成本费用;(六)上缴上级支出;(七)对附属单位补助;(八)拨出经费;(九)专款支出;(十)拨出专款。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行政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
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和债权;
负债,是行政单位在执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且须以各项资产偿还的债务;
净资产,是行政单位的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资产净值;
收入,是行政单位为了进行公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
结余,是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平衡公式: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支出=结余
将两个会计等式统一: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还可列示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