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2月25日讯 觉得儿子名字不适合想改改,去公安部门办理时却遭拒,原因是孩子超过了16岁。公安部门解释说,公民在16周岁前可改名一次,16岁后原则上不再办理。
2月25日,周女士来到淄博高新区科技园派出所,她告诉民警想给刚刚满16周岁的儿子改改名字。“这个不好办,过了16岁就不好办了。”一名民警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民在16周岁前可改名一次,年满16周岁后就不可以更改姓名了。“我有许多同事就曾经改过名字,怎么我现在来就不允许了呢?”周女士对民警的解释表示不解。
记者为此查阅了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律师董云晓介绍,对16岁以上公民不改姓名,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具体标准,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
16岁不能改名
可以啊,只要有户口本就行了,其实干吗要改呢!这个名字在你眼里可能不好听但那是父母对你的一种期望,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你改的在好听以后有人给你取个绰号大家都叫习惯了还有谁会叫你的名字呢!没必要为了个名字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