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赔偿有争议怎么才能得到赔偿

2025-05-14 1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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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
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
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
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
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
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
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
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
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
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
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资。
  第八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
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
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九条 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
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回答2:

非法用工一般指: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单位非法用工要受到行政处罚

你是代表哪一方当事人?
如果你是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涉及到侵犯你的权利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非法用工的主体是什么?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资格,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资格,比如个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直接到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法院要求先经仲裁,可以去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不予受理,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去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