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再婚,甲有一子丙,甲乙再婚时丙已经工作。乙能否要求丙支付赡养费用

2025-05-17 0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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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因为乙没有作为监护人抚养过丙,丙没有赡养义务。

回答2:

甲乙再婚时,丙已经工作,那么丙应该已经是成年人了,不曾被乙抚养过,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丙要求赡养费用。
如果,甲乙共同生活期间,乙为丙出过学习费用、购房费用、为丙照顾过孩子,对丙视同已出付出很多,现在生活有困难,可以和丙沟通,一般来说,自己当初怎么做的现在得到的回报就和当初差不多。

回答3:

甲和乙再婚,甲再婚前有已成年的孩子丙,丙对乙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按《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丙已成年,父母再婚,再婚对象乙与丙没有抚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规定的母子关系,丙对乙没有赡养义务。

回答4:

丙对乙没有赡养义务

回答5:

乙多大了就考虑着赡养费了?你要是和甲一起把这个家照顾好,把甲照顾好,对乙付出点儿心,让他感觉到家的温暖幸福,不有他父亲的幸福他能不赡养你么?以心换心,将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