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规定我2020.12.31.日归还原告13.6万,这个算执行案件吗?

法院判决
2025-05-13 2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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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不算执行案件!!这个指法院判决你,你应该在2020年12月31日归还原告13点6万元,你只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向原告归还了相应数额的钱,并且保留原告为你写的收条,那么就完事了。而执行案件是指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没有还原告这么多钱那么原告就会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费联系你看你是否愿不愿意偿还原告相应的赔偿?如果你不偿还,那法院执行局就会对你的财产强制执行还款操作。这样的案件才叫执行案件这个执行案件过后,你的个人诚信也会在征信大名单上被拉黑一段时间,要么五年要么十年,具体时间我也不太清楚,然后你在这段时间内进行的贷款或者信用卡都使用不了,好像连坐高铁也不行吧!
如果你感觉法院判决的比较不符合你的权益,或者是侵害到你的权益,你也可以申请上诉,重申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