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不到三个月就被开除了有赔偿金吗?

2025-06-22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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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区分开除的原因,只要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都是有赔偿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3:

看情况吧!这个是有点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