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分记录的话,B2驾驶证可以免于审验。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2012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没有扣过分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审验了。否则,就需要在2013年1月16日后30天内参加审验,如果没有去审验,现在尽快补审就可以了,不需要罚款的。
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以上是文件内容
如果你自己不放心的话,可以去车管所咨询下。另外,过期没关系,但是不要超过你驾驶证上的日期一年,否则将会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