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红字发票需要带什么东西?

2025-05-19 13:23: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要带上敲好公章的申请单,单位写一张情况说明,写明开具红字发票的理由及情况(理由中写明该发票款交给购货方,也未认证抵扣),红字发票对应的那张蓝字发票(两联),去税务大厅办理即可。单位公章,金税卡,税务登记证都不需要的。

回答2:

  一、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
1、纳税人在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按照原蓝字发票情况填写表格,保存后导出到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然后点“确认”。
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
(1) 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4) 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回答3:

一、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
1、纳税人在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按照原蓝字发票情况填写表格,保存后导出到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然后点“确认”。
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
(1) 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4) 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注:开具红字发票次月报税时需提供对应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复印件★

去税务局开红票的话,需要带IC卡、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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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资料:
1、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敲好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票
4、拒收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