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用人单位依据规定提前通知了你,并且调动其他岗位你不同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可;
2、如果未提前通知你,除经济补偿金外,多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据法定程序,比如未说明解除原因,未书面通知,未与你们协商等,直接提出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公司应该给予你以下补偿:
1、未提前告知的代通金:1个月工资
2、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以下法条供你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得到N+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为你在公司工作的年数,不足半年的按照0.5,大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1
能得到合同期内的薪资补偿·
这个要看你们解散方案是怎么规定的,发生单位解散的公司劳动合同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