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制药厂工作,最近想辞职,但公司规定干不到一年不给批准,还扣押我们一个多月的工资,该怎么办啊

2025-05-09 2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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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即可以与单位解除合同,故你完全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后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请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第二,找出你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核算单位的应付工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找出相应的证明你每月工资的证据,亦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且同时还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希望能够帮助你。

回答2:

不管他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他就好了到时候就可以直接走了(别忘了退东西办手续)记住是通知不是请求!有必要到时候有疑问打114或110直接转劳动局那边直接搞定呵呵祝你顺利

回答3:

一两个人要吃力的多,但是,你们集体团结起来,一起联名先去劳动局检举,不行的话一起联名去法院告,成功率极高的! 现在国家对这一块抓的比较紧的。

回答4:

在你辞职的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呈,并保留证据(手机录音或者录像)。30天后你就可以要求辞职了,如果没干满一个月(发工资的计算月)可能会损失一点工资(工作日计算法不同),但不会差一个月的工资的。如果拖欠你的工资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诉的。顺便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劳动保险等。

回答5:

请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