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哈,我觉得不能,因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两个公司的责任是完全分开的,不像总公司和分公司一样。既然母公司已经与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获得经济补偿,母公司责任已经履行,子公司是另一家独立的企业,需要按照这个公司自己的规章制度招收员工。
易法通解答:
可以。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既然你与母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到另外一个公司应聘,当然也可以选择子公司,若子公司同意录用,那就可以直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社保关系转入子公司。
可以的,劳动方用工方都是自愿的,如果是子公司与母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为其办理必要的入职手续,该离职员工可以由此合法为该公司提供劳务。
易法通解答: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人格是相互独立的,子公司并无义务接收母公司因解散、股权变动、裁员等原因导致的离职员工。如果是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离职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为其办理必要入职手续,该离职员工可以由此合法为该子公司提供劳务。
只要子公司同意,当然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