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丢了,而且有嫌疑人,怎么才能找到证据呢?

2025-05-14 07:33:3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钱的数目是多少?你可以先侧面单独找甲与乙了解下情况,因为也有可能是丙或是丁。如果他们都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建议马上报告学校保卫科。

回答2:

下个套子,抓个现行了; 以前的事情没有证据,他不会承认的; 如果你认定是他, 就设个套子抓他把!

回答3:

  钱包丢失要及时报案,经公安机关受理后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收集证据以破案。当事人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具体规定如下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