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们中国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使用土地是需要给国家交“出让金”的,另外土地还有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国家规定是70年,对于商品房用地,是国家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之后开发商在转让给购房业主,如果购房业主又把房子卖了,则土地使用权需要再次转让,你的情况就是这种,所以原来的房子是需要有“土地证”的。去年下半年我国有几个城市开始试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合一版本。不过正在试行还为推广。
2、土地出让金各地区执行的标准不同,最好去你们当地的房产局咨询。不过没有多少钱,我是内蒙古通辽市的,我们这出让金是跟房产面积有关,每平米6-8元不等。
3、50年使用权的问题是这样的:到期之后你们这栋楼(或者这个小区)的居民需要给国土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并重新办理土地证。之后就可以继续住(如果房子没塌的话,呵呵)。事实上我国还未经历这种情况,因为建国才六十几年,土地立法更晚。其实你不用担心这个到期问题,因为一般没等到到期呢政府就会拆迁的。
我翔你说的是住宅方吧,要过户的可以去土地资源管理局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资料有些可以问开发商去拿。说到底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啊
你这个土地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就说明你这块土地有很大的历史背景,历史遗留问题。
可以继续住,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各个地方的土地出让金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