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拖欠工资投诉电话

2025-06-21 17: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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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027-87815351、027-87273166;各市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武汉,027-85755113;黄石,0714-6266297;十堰,0719-8485760;襄樊,0710-3629025;宜昌,0717-6735077;荆门,0724-2373359;鄂州,0711-3358537;孝感,0712-2320424;荆州,0716-8457306;黄冈,0713-8662716;咸宁,0715-8258705;恩施州,0718-8222831;随州,0722-3596315;仙桃,0728-3222304;潜江,0728-6244857;天门,0728-5337758;神农架林区,0719-3332464。

回答2:

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司就是了

回答3:

江岸区劳动局的电话

回答4:

我给一个工地运石头,共计5万元的运费,老板一直拖欠,没有结账,说没钱。到现在都有两年的时间了,还在欠着,找他,他就说有钱肯定会给你结的,我该怎么办呢?

回答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统一电话为12333.在哪个地区拨打这个号码,就是哪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听的。可以直接投诉。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有以下方式解决:
1、和单位协商,协商一直,单位支付工资。
2、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拨打12333,咨询劳动监察大队电话,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3、在劳动部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
4、判决之后任然不支付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