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政策,如果你们都在山东,按山东省的政策是可以的。一定要记住,不管可不可以,怀孕前都要先到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生育证,否则要罚款。
关键是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如果再婚有两种情况不能再生,一双方都带孩子的,二,双方都有孩子再婚时一方带孩子的。根据《山东省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像你们这种情况,如果孩子都随前婚配偶生活,你们现在没有孩子,那么就能生了。
希望我的建议对你们帮助,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