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我对于你的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不满意的。今后请参与交通的人们记住,凡是在发生了伤人的事故时,尽量不要采取私了的作法去解决赔偿问题;这也是世面上“碰磁”的事儿屡禁不止的原因之所在。
在事故中,只仅仅是车辆发生了损伤,这是相对固定的损失,这好定损;但是,只要是伤了人,这种状态是存在着变数的,是随着时间,和对方,及家属的情绪,思想的改变而变化的。据我所知,在伤人事故的处理中,占70%的案子中,都会因伤亡赔偿的多少引发纠纷,从而进行诉讼来最终解决争端。
结合到本案,事故致使对方轻伤,如果没有超过10000元的限额内保险公司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想得到认定书,可以将保险公司在事故现场的查勘的单子,和对方一起到交警队去报案;如果是白天发生的事故,可以到就近的交警事故快处中心去进行处理;如果是晚上九点以后发生的事故,只有在第二天去交警队去接受处理,在开具了认定书前,还要接受交警对你不记分,150元的罚款。
可以,你要提供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证人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具体规定,你可以看一下。
有人伤的案件事故认定书都是都可以补开的,你带上保险公司出具的估价单和人伤材料去你出险所在的交警大队就可以了
让交警补一份事故证明。是可以的。
一般人伤案件都需交警证明。有时候个别原因是可以事后报交警开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