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万水澜庭合同约定6月30日交房,可在至今交不了,请问该怎么办?如何走法律途径?

2025-05-17 1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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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寻找是否有与您一样权益受到侵害的业主,然后:
第一,先与房地产公司协商,依据合同赔偿违约损失。
第二,提请当地调解委员会调解。
第三,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当然,具体赔付的比率依据您当时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