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某甲害怕,折返

2025-05-15 0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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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指的是准备作案工具、勘察地点等行为,而某甲拿刀上路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因为自身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