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伤,老板没有想管的意思,如果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也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最好能协商,打官司能达到一万元,如果能协商好的话我宁可要三千元,打官司要付出太多时间和精力了,天天跑来跑去,这样那样。我那有个法官说的:官司好打,狗屎好吃。说总裁、起诉,一句话很简单,去做才知道。如果总裁委员会或法院就在家门口可能还好点。
如果是有劳动合同的,就要先找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只是雇佣关系,那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