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各位资深律师帮帮我!

2025-05-10 2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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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需要确定一点,你姐跟你姐夫是不是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 你所说都有法律依据,对方当然要还钱
如果他们不是协议离婚,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中的三万的欠款,就没有任何意义。

回答2:

你的诉求是:偿还3万元借款。按你提供的信息,证据有:离婚协议(证明对方愿意承担全额3万元借款)、录音(证明对方愿意还款)、证人证言(证明1、债务真实存在,2、对方承诺还款时间是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发生的)。另外,你母亲才是借款人,应该她作为原告,你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我觉得这个律师的说法不全面,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你也没法证明在2009年5月份至2011年5月份期间,借款人(你母亲)曾通过某些方式向对方主张过偿还借款的话,那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会被判决驳回起诉;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按现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法院是不会向对方释名的。如果对方在庭审中承认借款,又没有提出时效抗辩,还是有可能胜诉的。但这里有诉讼风险。
你诉讼标的是3万,诉讼成本(按含起诉、执行计算)大概是900,如果调解结案,大概是450,投入产出比,可以尝试下。
意见从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