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买家到期仍未付款,卖家可以解除合同吗?

2025-05-09 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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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金额达到总额的五分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8 条规定,《合同法》第167 条第1 款规定的“分期付款”,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法》第167 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 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