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提供给本集体成员建房居住用的,一户只能有一块。所以宅基地不能买卖,所以不存在购买手续。
2、如果在村里没有宅基地,单独立户的话你可以向村里申请要一块宅基地。
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超过60平方米;
3、符合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未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
5、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用地建房申请报告;
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旧宅基地并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注明:新批住宅建设用地如政府征收需要将无条件配合征收安置;
4、村(居)两委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纪要及签到表;公示情况及公示照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介绍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乡政府负责审核,县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