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怎么办理居住证

2025-06-22 09:59: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天津居住,而且在当地有合法就业,就读或者居住的,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以及相关证明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回答2:

回答3:

办理《居住证》,须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要求,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并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市或区县人事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期限除外)。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市或区县人事局签发《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附件2)。用人单位持该《通知书》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申领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签证及本人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配偶及16周岁以上子女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向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领《居住证》。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制作《居住证》。

回答4:

去你居住地派出所找民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