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问题~我是只是个主管,但公司叫我代表公司跟员工签合同,这样有什么后果吗?

2024-05-05 12:44: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合同的甲方必须是用人单位,乙方是劳动者。因此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你只是作为受委托人出现,以公司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自身不承担责任。

回答2:

先要明白 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原则:准则主义或是许可主义);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主义)
非公司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法人、集体所有制法人、联营企业法人(许可主义)
2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特别许可主义)、事业单位法人(特别许可主义或行政许可主义)、社会团体法人(行政许可主义)
三.合伙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是他还是有一定范围的权利能力和民事诉讼能力。在法国是属于法人,在德国、日本、等国承认商业合伙是法人,英美国家已经使合伙具有第三民事主体的意义了。学理上认为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四.联营
在我国,分为法人型联系营(联营企业也是法人)、合伙型联营(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同型联营(只是一种合同关系)
首先,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拟订劳动合同文本。问题的关键不在是否通过劳动部门(劳动法有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的条款,但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是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劳动法规定职工除了在三种情况下(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辞职都应提前30日告知。企业要求辞职应提前半个月告知有利劳动者,因此是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了单位扣职工工资的各种情况,不包括你单位的情况,因此如果不提前告知就要扣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你的劳动合同除了扣工资条款外,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遇到扣工资情况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解决,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通过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公示
这个比较复杂/建议你不要去做/而且/老板不以公司去制定这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而且合同是有很多的漏洞的/你不清楚的情况下自己会掉进去/最重要的一点/你们公司的合同是要劳动局盖章的

回答3:

没问题的 你作为个人是无权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既然是主管就是在代理公司在签订合同,你只要在合同上把公司(用人单位)名称写上就行了

回答4:

既然公司授权你去做 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