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设计师要把构造柱的位置表示出来的。可以正当要求设计院,我做过这事。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13章 非结构构件 13.3.4-4条就是明确的依据。只不过规范用的词是“......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内容一样,仅不叫圈梁而已。
你说的情况,应写技术核定单请设计代表或设计人签证不就行了吗?
最好不要用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为依据,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时间、部位都更恰当。
设计图纸上引用了一系列的规范,那也是依据
最好办个核定,或出个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