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参加工作的工人称为合同制工人,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人称为固定工人。国有企业破产后,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政策,有的地方是这样规定的:1. 固定工人:以某一年当地职工或者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的2倍为基数,乘于本人工龄年数。2. 合同制工人:以某一年当地职工或者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的1倍为基数,乘于本人工龄年数。你所在单位对职工的经济补偿,要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