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科民事补偿完了,为什么一年后事故科又追纠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科民事补偿完了,为什么一年后事故科又追纠刑事责任
2025-05-06 09:57: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的原因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按照事故情况、法律规定应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追究,一年后,因为在执法检查或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下,或因为其他原因,发现了这个执法上存在的问题,秉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间范围内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应该是纠正以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回答2:

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是刑事责任,跟民事赔偿是两个方向

回答3:

要根据具体案情

回答4:

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