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土地的归属权,分属两家?还是同属一家?

2025-05-20 1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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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的使用权的归属是以登记要准的,现在因为土地登记部门登记的是你伯伯家的,所以这是对你们不利的。但是你伯伯和你家进行的交换的合同也是完全有效的,现在你伯伯要要回那土地,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那就是违约的行为,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损失,也就是那猪舍的拆迁费用和劳工费等一切的费用。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也就是你们当初交换土地的证据,其实这也很好找的,我想你伯伯应该自己也会承认,不过最好的是找你们那村委会的人出具个那样的证明那么你们和完全可以避免损失的,我想那时候你伯伯也不会要求他的那土地了吧。/

回答2:

土地的使用权的归属是以登记要准的,现在因为土地登记部门登记的是你伯伯家的,所以这是对你们不利的。但是你伯伯和你家进行的交换的合同也是完全有效的,现在你伯伯要要回那土地,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那就是违约的行为,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损失,也就是那猪舍的拆迁费用和劳工费等一切的费用。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也就是你们当初交换土地的证据,其实这也很好找的,我想你伯伯应该自己也会承认,不过最好的是找你们那村委会的人出具个那样的证明那么你们和完全可以避免损失的,我想那时候你伯伯也不会要求他的那土地了吧。

回答3:

正常购买的商品房。 房屋归购买者所有。即办理房屋产权证
土地为国家所有,即办理土地使用证。
分属两家。

这里你说的猪舍占地应属于农村自留地的使用。如果没有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出现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畴。提请村委会协调解决。

回答4:

关键是证据,如果能证明你伯伯同意交换土地,他可以要回土地,但要支付拆除猪舍的损失。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伯伯同意交换土地,那么他可以要回土地,并且不负补偿责任。

我想你们也不至于为个猪圈打官司,他要回土地肯定是有权利的,同时你家也可以要回用于交换的土地,至于拆除部分猪圈的补偿款,可以双方调解,多少付一些,猪圈的建设费用本身也不高。

回答5:

分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