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和个人完税证明有什么区别

2025-05-16 0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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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纳税人自身涉税保密信息查询事项:
一、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纳〔2009〕82号)
二、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需对自身涉税信息进行查询的纳税人
(二)时限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个人
1.出示资料
(1)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交资料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查询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二)企业
1.出示资料
(1)查询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2)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代理人身份证件
2.提交资料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3)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
五、受理机关
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