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做兼职被扣押金的法律问题

2025-05-16 1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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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依据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条。没有毕业就不是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据的,你们之间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应当是受合同法保护而不是劳动合同法;

第二、根据《合同法》你们约定的押金是合法有效的,你违约,押金自然没法拿回。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
1、入职要签订劳动合同,你的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之一
2、规定不能收取押金,违反劳动法之二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违反劳动法之三
4、工资要按时发放,不能克扣,违反劳动法之四。
综合以上,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回答3:

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回答4:

你这属于临时用工,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且你本人也签字同意了,也是有法律效益的,个人建议:如果你真的不想做就尽早辞职,减少押金被扣的数额降低自己的损失,如果确实比较缺钱也希望能拿回押金,最好还是按要求做到约定时间。

回答5:

你做临时的怎么可能会有福利,就算你走上社会找工作,真正给你买五金的也不多。
是你违约在先,这属于违约金。 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