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没有合同编号是规范的。最早劳动合同有编号是因为劳动局要求进行第三方的鉴证,也就是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去请劳动局鉴定下,所以有编号。现在劳动局早就取消了这一个要求,所以没有了编号。有没有编号,对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没有影响,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就生效了。